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正过着婚姻生活的诸位恐怕都明白,如果夫妻俩在口味的偏好上有所不同,是非常麻烦的事。
我们家基本以鱼和蔬菜为主,口味偏淡,在这些方面有共通之处,还算好的。
可即便如此,对烹调方法和食材的偏好还是有种种差异。
比如说,我太太不喜欢吃油炸食品和火锅类,因此结婚后从不为我烹制这类菜肴,说是“有违人生信条”
。
话说到这个份上,就叫人无法反驳了。
虽说是夫妻,可“请违背你的人生信条”
之类的话,也万万说不出口。
万一对方要求“那么请你也违背一下你的人生信条”
,岂不叫人犯难。
因此,想吃炸牡蛎和寿喜烧的时候,就只好自己动手,自己享用。
趁着太太跟朋友一起外出吃中华料理的良机,我果断实施这样的计划,白天就井井有条地把材料准备妥当。
我不讨厌烹调,所以并不抵触做菜,然而不管是炸牡蛎还是寿喜烧(我猜诸位大概同意我的看法),孤独一人一声不吭地吃,可算不上很愉快的事。
寿喜烧尤其让人感到无趣,要面对着火锅,百无聊赖地一边嘟囔“那边的肉好像好啦”
、“该加点烤豆腐进去啦”
之类的,一边进食。
汉堡牛肉饼和油炸土豆饼也一样,想吃的话就得自己动手。
我总是多做一些,放在冰箱里。
想吃的时候就取出来,解冻后或是煎或是炸,独自一人吃。
开一瓶价格适中的葡萄酒,看看电视转播的棒球比赛,听听斯坦·盖茨的旧唱片,不装腔作势(不用说,也不点蜡烛),只是默默无言地吃,却也自得其乐,吃得喜滋滋的。
有一次冰箱出了毛病。
冰箱的问题就是总会突发故障,连预告也没有。
等到发现时,就已经坏了。
不巧的是,偏偏我刚做好一批油炸土豆饼放进去冷冻。
眼睁睁地看着它们就在我眼前分分秒秒地自然解冻,心中哀伤不已。
那心境就好比看着小猫咪因为肠扭转在眼前痛苦挣扎。
绝望之余,便将化开的统统再炸一遍吃下去,可胃的容量又有限……
说到炸牡蛎,最佳配菜还是卷心菜丝。
说实话,我比较擅长切卷心菜丝。
咔嚓咔嚓地切成丝,高高地装满一大碗,一个人吃个精光。
基本上,就这两样菜便足够了。
满满一大碗卷心菜丝,加上刚刚炸出锅,正吱吱作响的热腾腾的炸牡蛎。
然后就是豆腐大葱味噌汤、热乎乎的白米饭、腌茄子。
对啦对啦,还得先准备好塔塔酱……啊呀呀不行啦,这么写下来,忽然无比想吃炸牡蛎。
好为难哪。
本周的村上山手线上,我还从未下过车的车站有三个。
下次下车看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十四年前,叶问天来到一处神秘山村村里有个瞎子会透视!有个聋子耳朵能顺风!有个瘸子懂神速!有个赤脚医生能生白肉起死骨!有个寡妇专修合纵之术!有个搞科学研究等专门研究驭鬼算命风水之流!村里的狗都能听懂人话!扫大街的给他一枚足以震撼整个大炎的帝王令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至于村长,叶问天不知道他懂什么,只知道村民们对他恭恭敬敬,从不敢大声说话。十四年后,叶问天集所有村民之长,成全村骄傲,持帝王令回归都市!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我全能,你随意!什么?你也很牛比?那我只能mdashmdashmdash全村出击!!!万花丛中过,片片都沾身,再回首,美女如云,再回首,我心依旧。...
少年林炎家园被天魔毁灭,侥幸在爷爷林天雄的保护下逃出生天,只可惜林家的兄弟姐妹以及林炎的父母,都死在了那场灾难中。逃荒途中,林炎和爷爷被天灵宗弟子宋清捉住,带到宗门成为试药者,爷爷因吞服新品丹药身亡,林炎吞下毒药,步爷爷后尘。偶的上古魔族祖石,成就百毒不侵之体,从此,逆袭天地,灭仇人,魔霸天下,踏上成为绝世强者之路!...
为了给身患重病的母亲治病,苏墨向白富美女友借钱,却反遭羞辱,意外得知女友竟是为了他母亲的肾源,才故意接近他...
初相遇,她以微薄之力救他与水火,一世繁华抵不过女子半分华彩。他说终有一天我会凤笙龙管,紫盖香车来迎你。再相遇,他是高高在上的王爷,她是阶下死囚。他赐予她新生,对她说,从此后你就是贺兰枫的女人。救命之恩,呵护之情,她芳心暗许,倾尽所爱。然后他任另一个女人驱赶她的灵魂,霸占她的身体。那时,她方知,他早有心爱的女人。救她不过是场利用!千帆过尽,她终于绝然离去,他却与她同赴悬崖。贺兰枫,如果你爱我,为何那样狠心对我?如果不爱,为何又不惜付诸生命?...
凛冬将至,整个星球又一次陷入了物资恐慌,强大的魔兽汇聚在一起,形成了排山倒海的兽潮…这一次,人类能否抵御?当食物成为终极问题的时候,活下去,才是勇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