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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迄今为止开了约莫十五个年头的敞篷车,只有两个座位,手动挡。
虽然难说是很实用的家伙,却是我好言好语才说动了妻子,一来二去竟已换过三辆。
一旦习惯了拥有这种汽车的生活,就很难回到原先的身体状态了。
敞篷车有什么乐趣?不消说,就在于没有车顶。
没有车顶,一抬头就能看见天空。
等红灯的时候,我基本挂在空挡上,心不在焉地看着天空。
天晴时可以遥望蓝天,看见鸟儿从天上飞过。
看见各种各样的树木。
看见许许多多的楼房和窗子。
风景与季节同步,一点点地变幻。
我感触良深:是啊,我们平时忙于生活,几乎从来不抬起头看看天空。
虽然对脚下的事情知道得不少,可关于头顶上的风景,却出乎意料地缺乏了解。
最精彩的是眺望流云。
云究竟来自何方?又去往何处?就这么恣意想着,等红灯也好堵车也好,都不再是痛苦了。
只是常常稀里糊涂地没留意到红灯转绿,遭到后面的汽车鸣笛抗议。
不过敞篷车在女性当中声誉欠佳。
风会吹乱头发,阳光会晒黑皮肤,还容易引人注目,冬天太冷夏天太热,驶进隧道里连交谈都会变得困难。
因此,我的车子副驾驶席上就没怎么坐过人。
常常是一个人心不在焉地仰望天空。
外表看上去或许显得豪奢,其实敞篷车也是一种孤独得出奇的代步工具。
呃,不说也罢。
高中时代,我看过一部由保罗·纽曼主演的电影《地狱先锋》。
纽曼饰演的家住洛杉矶的私家侦探卢·哈伯,开的就是一辆破旧的保时捷敞篷车。
老婆跟人跑了,工作也极不稳定,眼见着就要步入中年,连早晨第一杯咖啡的咖啡粉都用光了。
他总是醉态酩酊,上午睁开眼时,电视准是开了个通宵。
不过每当开着那辆油漆剥落的敞篷车,沐浴着加利福尼亚的阳光,听任海风吹拂着头发,他便觉得自己仿佛起死回生了,于是摘下太阳镜,脸上浮出潇洒的微笑。
至少我是自由的,他心想。
开篇这个场景给人深刻的印象。
这部影片我看了好多遍。
不消说,从前也好现在也好,我始终生活在距离保罗·纽曼十分遥远的地方,但连我也能理解他的感受。
“自由”
这东西,哪怕只是短短一瞬间的幻想,也是无可替代的美妙事物。
我驾驶敞篷车时经常听埃里克·伯顿与动物乐队演唱的《飞行员》,还屡屡跟着一起纵声高唱。
这歌,真好。
本周的村上行驶在上越高速公路上,看到一块标志牌上写着“为心灵踩刹车器,为健康吃灰树花”
,相当难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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