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史》。为何要如此慎重其事?原因很单纯:如果一位读者想了解“朦胧诗”(我从来不认可这种命名,我更乐意叫它“今天派”,但考虑到普通读者以及人云亦云的诗歌专家对“朦胧诗”情有独钟,我也随遇而安,就用这个称呼)之后的一代诗人的生活与写作状况,那最佳读本肯定就是刘春刚完成的这本奇书。 为何说它是一本奇书并还如此肯定地推荐,且听我如下紧接一一道来。 这本书,从文体角度上说,可谓作者自己所说“四不像”:它既是诗人成长的故事,也是作品的细读,又是诗坛状况的介绍等……进一步说:它像评论,又像(断片的)传记,也像新闻,犹如作者在《后记》中概括的那样:“它是一部随笔集,但它又兼容了文学评论、人物传记甚至新闻报道的特征。而书中引用的几十首诗,也足以构成一个优秀的诗歌选本。”如此庞杂的文...
苏旭重生一百次,前九十九次都是做舔狗被圣母女神坑死了,第一百次重生,他发誓不再做舔狗,专杀圣母!...
公司总裁为了离婚,竟让穷保镖林凡去勾引自己风情万种的老婆...
人有人法,天有天规,人法失衡则会凶杀四起,暴徒肆虐,而天道失衡,则会阴阳混乱妖魔纷显。大庆国军神长子苏北,他是镇守南疆的虎威少将,庇佑一方百姓,现在,他以重塑天道为己任,誓护天下太平...
林轩穿越到了洪荒世界,激活了无敌天道系统,达到了无敌的大道境界,但自己却不知道。他养的狗因为每天吃他做的饭菜,看起来是土狗,其实是圣人境。他种的果实和茶树,日日受他熏陶,比之十大先天灵根还要恐怖。一日,系统离去,林轩悲号,觉得自己是个凡人根本不可能在即将到来的封神量劫之中活下去。凡人和土狗相依为命,打猎为生。却不曾想,弹弓弹下了一只大鸟竟然万妖之师鲲鹏。三界震动,大能纷纷来拜这看起来平凡的小院,觉得林轩是绝顶大能。这玩笑开大了!林轩觉得自己一个凡人,只想活下去...
rdquoldquo妹妹醒了。rdquoldquo香吧,二哥也觉得很香。嘿嘿helliprdquo急匆匆往家赶的婆媳三人,刚走近自家院子,就闻到了一股肉香,三人互相看了看,又看向紧闭的院门,心里了然。同时,秦婆子心里升起一丝担忧之色,这是野鸡肉的香味,这几个孩子定然进山了,可山里helliphellip思及此,快步上前拍响了院门,ldquo小伟,小华,开门,阿奶...
女儿求救,李云天身为西北军统领,一怒之下率领万千战士降临洛城。母亲惨死,好友被灭门,妻子和女儿就是他唯一的逆鳞。龙有逆鳞,处置必死。敢欺负我妻女,我要你们全都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