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写小说的人,在自己的小说之外,说得越少越好,至少我现在是这么看的。 我去过的最美的地方,在瑞典,是北极圈里一个人烟稀少的小镇。名叫Kiruna。圣诞节的时候,人烟稀少,屋子里很暖和,我就站在窗子前面,看着外面从中午十二点就降临的黑夜。路灯下面飘着雪花。我曾经一时冲动,踩着厚厚的积雪,走到这小镇中心红色尖顶的教堂里。于是就赶上了一场礼拜。讲瑞典语的牧师,六个信徒,还有一个贸然闯入的我。 后来,我就把那个寂静雪白的小镇写进了我的小说里。它不止一次地出现在女主角南音的梦中。那其实也是我的梦想。我早就把我在现实生活里不能说,不敢说,觉得说了似乎会显得自己很蠢的话,都写在小说里了。我渴望着终有一天,我和我所有的小说一起,被埋葬在这样的小镇上,在积雪堆里,在这种人烟稀少,雪...
苏旭重生一百次,前九十九次都是做舔狗被圣母女神坑死了,第一百次重生,他发誓不再做舔狗,专杀圣母!...
公司总裁为了离婚,竟让穷保镖林凡去勾引自己风情万种的老婆...
人有人法,天有天规,人法失衡则会凶杀四起,暴徒肆虐,而天道失衡,则会阴阳混乱妖魔纷显。大庆国军神长子苏北,他是镇守南疆的虎威少将,庇佑一方百姓,现在,他以重塑天道为己任,誓护天下太平...
林轩穿越到了洪荒世界,激活了无敌天道系统,达到了无敌的大道境界,但自己却不知道。他养的狗因为每天吃他做的饭菜,看起来是土狗,其实是圣人境。他种的果实和茶树,日日受他熏陶,比之十大先天灵根还要恐怖。一日,系统离去,林轩悲号,觉得自己是个凡人根本不可能在即将到来的封神量劫之中活下去。凡人和土狗相依为命,打猎为生。却不曾想,弹弓弹下了一只大鸟竟然万妖之师鲲鹏。三界震动,大能纷纷来拜这看起来平凡的小院,觉得林轩是绝顶大能。这玩笑开大了!林轩觉得自己一个凡人,只想活下去...
rdquoldquo妹妹醒了。rdquoldquo香吧,二哥也觉得很香。嘿嘿helliprdquo急匆匆往家赶的婆媳三人,刚走近自家院子,就闻到了一股肉香,三人互相看了看,又看向紧闭的院门,心里了然。同时,秦婆子心里升起一丝担忧之色,这是野鸡肉的香味,这几个孩子定然进山了,可山里helliphellip思及此,快步上前拍响了院门,ldquo小伟,小华,开门,阿奶...
女儿求救,李云天身为西北军统领,一怒之下率领万千战士降临洛城。母亲惨死,好友被灭门,妻子和女儿就是他唯一的逆鳞。龙有逆鳞,处置必死。敢欺负我妻女,我要你们全都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