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家,就他对某些词语的偏爱或滥用,任意拼合词语,臃肿繁复的文句以及其他怪癖,都不曾放过。在这些文章中,康拉德·艾肯《论威廉·福克纳的小说的形式》一文,相当集中而又中肯地谈到了福克纳的语言风格。文章发表于1939年1月,今天读来仍颇能引起共鸣,而且艾肯的评价对读者也不乏指点迷津的作用。因为,不妨多引两段: 总之,福克纳先生的文体,虽然有时很漂亮,而且总是很有趣,但糟糕透顶的地方也实在太多;它无可避免地给温德姆·刘易斯那样敏锐的评论家提供了太容易狙击的目标。然而如果说人们很容易取笑福克纳先生对某几个字或是着了迷,或是漫不经心,或者滥用,或者鹦鹉学舌般地老用机械的m-音缀……那么对于他专门爱用过于繁复的句子结构,却还需要另加评述。 过于繁复也确实过于繁复,这些句子雕琢...
苏旭重生一百次,前九十九次都是做舔狗被圣母女神坑死了,第一百次重生,他发誓不再做舔狗,专杀圣母!...
公司总裁为了离婚,竟让穷保镖林凡去勾引自己风情万种的老婆...
人有人法,天有天规,人法失衡则会凶杀四起,暴徒肆虐,而天道失衡,则会阴阳混乱妖魔纷显。大庆国军神长子苏北,他是镇守南疆的虎威少将,庇佑一方百姓,现在,他以重塑天道为己任,誓护天下太平...
林轩穿越到了洪荒世界,激活了无敌天道系统,达到了无敌的大道境界,但自己却不知道。他养的狗因为每天吃他做的饭菜,看起来是土狗,其实是圣人境。他种的果实和茶树,日日受他熏陶,比之十大先天灵根还要恐怖。一日,系统离去,林轩悲号,觉得自己是个凡人根本不可能在即将到来的封神量劫之中活下去。凡人和土狗相依为命,打猎为生。却不曾想,弹弓弹下了一只大鸟竟然万妖之师鲲鹏。三界震动,大能纷纷来拜这看起来平凡的小院,觉得林轩是绝顶大能。这玩笑开大了!林轩觉得自己一个凡人,只想活下去...
rdquoldquo妹妹醒了。rdquoldquo香吧,二哥也觉得很香。嘿嘿helliprdquo急匆匆往家赶的婆媳三人,刚走近自家院子,就闻到了一股肉香,三人互相看了看,又看向紧闭的院门,心里了然。同时,秦婆子心里升起一丝担忧之色,这是野鸡肉的香味,这几个孩子定然进山了,可山里helliphellip思及此,快步上前拍响了院门,ldquo小伟,小华,开门,阿奶...
女儿求救,李云天身为西北军统领,一怒之下率领万千战士降临洛城。母亲惨死,好友被灭门,妻子和女儿就是他唯一的逆鳞。龙有逆鳞,处置必死。敢欺负我妻女,我要你们全都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