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踏记》的最后一个字结束,竟然经历了四十年之久,这就是说,快半个世纪了。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来写,想必是一部力作吧,不是听说外国有些名著就写了几十年吗?曹雪芹的《红楼梦》不是就经他“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才定稿的吗? 非也!小子何人,怎敢和名家相提并论?《夜谭十记》不过是“乱谭”的记录,怎敢跻身于名著之林?我之所以说这本民党统治区做地下党工作。为了掩护,我不断更换我的职业。我当过教员和学生,也当过小公务人员和行商走贩,还做过流浪汉。在这中间,我和三教九流的人都有交往。在城市的旅店茶楼里,在乡村的鸡毛店或小饭铺里,在乘车坐船的长途旅行中,在风风雨雨的好似没有尽头的泥泞山道上,当然也在工人的低矮茅屋里,在农家小舍的桐油灯下,我认识了许多普通的人,他们给我摆了许多我闻所未闻、千奇百怪的龙门...
苏旭重生一百次,前九十九次都是做舔狗被圣母女神坑死了,第一百次重生,他发誓不再做舔狗,专杀圣母!...
公司总裁为了离婚,竟让穷保镖林凡去勾引自己风情万种的老婆...
人有人法,天有天规,人法失衡则会凶杀四起,暴徒肆虐,而天道失衡,则会阴阳混乱妖魔纷显。大庆国军神长子苏北,他是镇守南疆的虎威少将,庇佑一方百姓,现在,他以重塑天道为己任,誓护天下太平...
林轩穿越到了洪荒世界,激活了无敌天道系统,达到了无敌的大道境界,但自己却不知道。他养的狗因为每天吃他做的饭菜,看起来是土狗,其实是圣人境。他种的果实和茶树,日日受他熏陶,比之十大先天灵根还要恐怖。一日,系统离去,林轩悲号,觉得自己是个凡人根本不可能在即将到来的封神量劫之中活下去。凡人和土狗相依为命,打猎为生。却不曾想,弹弓弹下了一只大鸟竟然万妖之师鲲鹏。三界震动,大能纷纷来拜这看起来平凡的小院,觉得林轩是绝顶大能。这玩笑开大了!林轩觉得自己一个凡人,只想活下去...
rdquoldquo妹妹醒了。rdquoldquo香吧,二哥也觉得很香。嘿嘿helliprdquo急匆匆往家赶的婆媳三人,刚走近自家院子,就闻到了一股肉香,三人互相看了看,又看向紧闭的院门,心里了然。同时,秦婆子心里升起一丝担忧之色,这是野鸡肉的香味,这几个孩子定然进山了,可山里helliphellip思及此,快步上前拍响了院门,ldquo小伟,小华,开门,阿奶...
女儿求救,李云天身为西北军统领,一怒之下率领万千战士降临洛城。母亲惨死,好友被灭门,妻子和女儿就是他唯一的逆鳞。龙有逆鳞,处置必死。敢欺负我妻女,我要你们全都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