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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乐之地,首数房中。
而世人不善处之,往往启妒酿争,翻为祸人之具。
即有善御者,又未免溺之过度,因以伤身,精耗血枯,命随之绝。
是善处不善处,其为无益于人者一也。
至于养生之家,又有近姹、远色之二种,各持一见,水火其词。
噫,天既生男,何复生女,使人远之不得,近之不得,功罪难予,竟作千古不决之疑案哉!
予请为息争止谤,立一公评,则谓阴阳之不可相无,犹天地之不可使半也。
天苟去地,非止无地,亦并无天。
江河湖海之不存,则日月奚自而藏?雨露凭何而泄?人但知藏日月者地也,不知生日月者亦地也;人但知泄雨露者地也,不知生雨露者亦地也。
地能藏天之精,泄天之液,而不为天之害,反为天之助者,其故何居?则以天能用地,而不为地所用耳。
天使地晦,则地不敢不晦;迨欲其明,则又不敢不明。
水藏于地,而不假天之风,则波涛无据而起;土附于地,而不逢天之候,则草木何自而生?是天也者,用地之物也;犹男为一家之主,司出纳吐茹之权者也。
地也者,听天之物也;犹女备一人之用,执饮食寝处之劳者也。
果若是,则房中之乐,何可一日无之?但顾其人之能用与否。
我能用彼,则利莫大焉。
参、苓、芪、术皆死药也,以死药疗生人,犹以枯木接活树,求其气脉之贯,未易得也。
黄婆、姹女皆活药也,以活药治活人,犹以雌鸡抱雄卵,冀其血脉之通,不更易乎?凡借女色养身而反受其害者,皆是男为女用,反地为天者耳。
倒持干戈,授人以柄,是被戮之人之过,与杀人者何尤?
人问:执子之见,则老氏“不见可欲,使心不乱”
之说,不几谬乎?予曰:正从此说参来,但为下一转语:不见可欲,使心不乱;常见可欲,亦能使心不乱。
何也?人能屏绝嗜欲,使声色货利不至于前,则诱我者不至,我自不为人诱。
苟非入山逃俗,能若是乎?使终日不见可欲而遇之一旦,其心之乱也,十倍于常见可欲之人。
不如日在可欲中,与此辈习处,则是“司空见惯浑闲事”
矣。
心之不乱,不大异于不见可欲而忽见可欲之人哉?老子之学,避世无为之学也;笠翁之学,家居有事之学也。
二说并存,则游于方之内外,无适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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