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的第一本书,像是初恋,笨手笨脚。 编辑有点嫌弃我,也怪我分不清小学生都知道的主谓语,想想也是,这感觉就好像是跟姑娘接吻的时候忘了伸舌头。如此的形容,听起来有点下流,但是我仔细想了想,也应该是这样,然后就哭着去改稿子了。 关于写的过程,杂七杂八,拼拼凑凑倒像是热恋正在进行时。 浪漫的事儿,冲动,不过脑子,一个,一个,一个,再接着一个,有的是在街角,有的是在饭馆,有的在酒杯里,有的在唇齿间,当然更多的是被放在了心上,微笑衬着泪痕,哭不是因为难过,只是撒撒娇。 因为没经验,所以总免不了修改,修成正果之前要经历坎坷,千呼万唤才能始出来,我也是一样。改,就是千呼万唤的过程,在恋爱里叫等待,在我这儿,叫到底有完没完。 还好,最终皇...
请问唐小姐,你是如何追到霆爷的?捡来的。唐小姐高冷道。是我追的她。一旁的霆爷霸道的揽住了未婚妻的裸露在外的肩膀,回去他得和她的服装师好好的聊聊。那请问霆爷,你是怎么追到唐小姐的?对于这两个大佬,整个京都的人都在好奇。也没怎么追,就是她说往东我不会说往西,她说地球是方的我不会说是圆的众人蒙,这还是他们认识的京都第一大佬吗?当然还有宠她宠她宠她...
人家修仙要么叼炸天,要么五灵根也能逆袭,偏偏她居然是个没有灵根的孤女。好吧,修不了仙那就老老实实做个普通人的吧。不过不小心就被一个表面冰山内里是个腹黑吃货男盯上怎么破。被收成了冰山男御用厨子是怎么回事?还有随身携带的空间,你能不能给力点啊!!明明穿越前农场都玩到五十多级了,穿越后居然要重新玩,好好的一个空间居然只能种萝卜心好塞。这就是一个宅女一不小心带着个农场空间穿越异世修仙顺带收复冰山吃货男一枚的故事。...
醉酒后,我拿下了人间最香小狼狗褚柔墨池褚柔墨池墨池褚柔墨池褚柔...
十四年前,叶问天来到一处神秘山村村里有个瞎子会透视!有个聋子耳朵能顺风!有个瘸子懂神速!有个赤脚医生能生白肉起死骨!有个寡妇专修合纵之术!有个搞科学研究等专门研究驭鬼算命风水之流!村里的狗都能听懂人话!扫大街的给他一枚足以震撼整个大炎的帝王令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至于村长,叶问天不知道他懂什么,只知道村民们对他恭恭敬敬,从不敢大声说话。十四年后,叶问天集所有村民之长,成全村骄傲,持帝王令回归都市!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我全能,你随意!什么?你也很牛比?那我只能mdashmdashmdash全村出击!!!万花丛中过,片片都沾身,再回首,美女如云,再回首,我心依旧。...
我叫唐海潮,外号巨浪。95年为了保护女朋友,我一个打八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入狱三年。98年出狱,女朋友已经嫁人。恩人的女儿,背景极为深厚的尤物乔雪菲闯入了我的生活。我的妖孽人生从此开始。后来,我遇见了警察总署某部门的便衣女警察叶子。因为江湖恩怨和多种因素,我不得不协助对方,参与特大案件侦破。红颜多娇,我的江湖跌宕...
江晨风懵了,自己居然穿越到了一本都市爽文里,成为了一名大反派!拥有亿万身家却是女主的舔狗,最后被原书男主废掉,家族也被灭!所以江晨风唯一的想法就是远离女主,自己这么有钱妹子车子宅子什么都不缺,当个舔狗不是搞笑,然而让他意外的是女主居然黏上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