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就是写啊写。现在,觉得不过是披上了小说的皮囊,装模作样地享受一下另一种人生而已。其实,我骨子里没什么志向,干一行爱一行吧,不敢愧对热爱。后来,被某些朋友们曲解成藏有某种“文学野心”都是意外收获。 我有一个习惯,吃饭时拿筷子,手指在筷子最下方,这导致经常无法夹取食物,动作也显得呆板而可笑。我们老家这边,称这种人走不远,按“大丈夫志在四方”的理论,很快即得出此人并无什么出息的结论。有趣的是,我小说里的每个人物都过着极其丰富的生活,足迹遍布世界各地无数奇妙的角落——这是解决无聊的方法,也是感受奇妙的方式。 当初,有人说我既没有学历,又没有阅历,写作是走不远的,我还很生气。这也是我一直写到现在的一个原因,没有别的,写下去总会有的。那时,我的生活只有写作,于是只能买书...
苏旭重生一百次,前九十九次都是做舔狗被圣母女神坑死了,第一百次重生,他发誓不再做舔狗,专杀圣母!...
公司总裁为了离婚,竟让穷保镖林凡去勾引自己风情万种的老婆...
人有人法,天有天规,人法失衡则会凶杀四起,暴徒肆虐,而天道失衡,则会阴阳混乱妖魔纷显。大庆国军神长子苏北,他是镇守南疆的虎威少将,庇佑一方百姓,现在,他以重塑天道为己任,誓护天下太平...
林轩穿越到了洪荒世界,激活了无敌天道系统,达到了无敌的大道境界,但自己却不知道。他养的狗因为每天吃他做的饭菜,看起来是土狗,其实是圣人境。他种的果实和茶树,日日受他熏陶,比之十大先天灵根还要恐怖。一日,系统离去,林轩悲号,觉得自己是个凡人根本不可能在即将到来的封神量劫之中活下去。凡人和土狗相依为命,打猎为生。却不曾想,弹弓弹下了一只大鸟竟然万妖之师鲲鹏。三界震动,大能纷纷来拜这看起来平凡的小院,觉得林轩是绝顶大能。这玩笑开大了!林轩觉得自己一个凡人,只想活下去...
rdquoldquo妹妹醒了。rdquoldquo香吧,二哥也觉得很香。嘿嘿helliprdquo急匆匆往家赶的婆媳三人,刚走近自家院子,就闻到了一股肉香,三人互相看了看,又看向紧闭的院门,心里了然。同时,秦婆子心里升起一丝担忧之色,这是野鸡肉的香味,这几个孩子定然进山了,可山里helliphellip思及此,快步上前拍响了院门,ldquo小伟,小华,开门,阿奶...
女儿求救,李云天身为西北军统领,一怒之下率领万千战士降临洛城。母亲惨死,好友被灭门,妻子和女儿就是他唯一的逆鳞。龙有逆鳞,处置必死。敢欺负我妻女,我要你们全都要死!...